律 师:蒋远帅
联系电话:15062556688
电子邮箱:251650852@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2010269409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409号国际金融大厦26层
所属律所: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 人身损害 法律顾问 建设工程等各类民商事纠纷及非诉业务
房子已经进行了抵押还能转让吗,最近有很多业主找到了蒋律师,这也是很多业主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下面让房产律师蒋律师将通过一个案例来告诉我们到底能不能。
王先生花300万从刘先生那里买了一套房产,双方也签了购房合同,刘先生负责去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刘先生也开具了收据。之后,刘先生将房子交给了王先生,但过户手续久未办妥,房子仍登记在刘先生的名下。后来,刘先生向小赵借钱,并且用房子作为抵押。万般无奈之下,王先生将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那么,这种房子已经抵押的情况下还可以办理转让吗?
房产律师表示,按照我国《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抵押贷款人可以在房产抵押期限内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执行,抵押房产要进行转让的,抵押权不会受到影响。
抵押贷款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可以证明转让抵押房产可能会导致其抵押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之后获得的款项还清债务或者是进行提存。转让价款中超出债权的部分归抵押贷款人所有,不够的部分由债务人进行支付。
按照这一规定,就说明法律是允许抵押贷款人在房产抵押期限内进行转让的。即抵押贷款人能够在抵押期内将房产卖给受让人。双方达成协议,只要不是无效合同或者是可以撤销的情况,符合双方自愿的原则,那么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
房产律师表示,虽然本案中刘先生已经将房产抵押给了小赵,但抵押权并不会对房屋的过户造成阻碍,王先生仍然可以要求对方正常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应该注意的是,房屋转让并不会影响到抵押权,如果房屋转让登记办理完成并且王先生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也不会对小赵的抵押权造成影响,仍可向刘先生行使抵押权。
通过这个故事,大家有清楚的了解房产抵押可以过户么,如果还不清楚的话,可以留言或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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